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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01 17: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决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的办法有:
    1、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3、既无营业执照又无总公司授权的,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解决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的办法有:1,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2,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3,既无营业执照又无总公司授权的,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 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能够区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既无营业执照又无总公司授权的,则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能够区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既无营业执照又无总公司授权的,则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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