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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什么是知识产权法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其他 2023-09-01 1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1、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2、权利人行使知识产权权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第一百三十条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第一百三十一条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第一百三十二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第一百三十条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第一百三十一条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第一百三十二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第一百三十条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第一百三十一条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第一百三十二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
    2、权利人行使知识产权权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第一百三十条
    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第一百三十一条
    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一、知识产权属于什么法
    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私权服务的,不占主导地位。
    我国的知识产权法是由法律依据:《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三部法律来构成的。
    二、知识产权法的特征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
    (5)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6)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在法定期限内有效。
    三、知识产权的主要范围
    (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专有权。
    (7)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对商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对于科技成果奖励权、地理标志权、域名权、反不正当竞争权、数据库特别权利、商品化权等能否成为独立的知识产权,在理论界存在较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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