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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机拒收货,卖家说非质量问题不退不换合理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9-02 0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与商家协商一致退货而商家拒绝签收已退货物的,可以选择和商家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 二手物品不退不换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属于无效约定,并不合法。不过卖家需要说明退货原因,只有原因符合法定原因,才可以进行退换,如果只是不想要的原因,一般是不可以退换的。
    消费者维护权益的途径有哪些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六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参与原则】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 法律分析:可以退换,只要有相关的单据,小票,发票等能证明你是在他们那买的手机。如果不退还你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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