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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怎么办理,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土地纠纷 2023-09-02 0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证,是国家规定的土地的使用者或者土地的所有者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土地权利证书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集体土地所有证;
    (三)集体土地使用证;
    (四)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开发商办理的土地证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房屋所有权人到房屋所在地国土局办理,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
    1、申请书。
    2、出让合同、补充合同原件。
    3、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4、土地出让金发票复印件。
    5、契税发票原件。
    6、建设用地勘察联系单原件。
    7、地籍调查材料原件。
    8、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办法》第十七条土地权利证书包括:(一)国有土地使用证;(二)集体土地所有证;(三)集体土地使用证;(四)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在集体土地使用证上载明;土地抵押权和地役权可以在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上载明。土地权利证书由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
  • 土地证的办理需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提出申请;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报国土资源局登记发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土地证的办理需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提出申请;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报国土资源局登记发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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