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吗,法律有什么规定

其他 2023-09-02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的特征为如下:其一,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没有一个犯罪是没有犯罪客体的,犯罪之所以具有社会危害性,首先是由其所侵犯的犯罪客体决定的,一个行为不侵犯任何客体,不侵犯任何社会关系,就意味着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也就不能构成犯罪;其二,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包括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社会主义制度,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权,公民私人的财产所有权,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等等。这些社会关系在我国刑法第13条已有明确的表述,它们一旦为犯罪行为所侵犯,就成为犯罪客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的特征为如下:
    1、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没有一个犯罪是没有犯罪客体的,犯罪之所以具有社会危害性,首先是由其所侵犯的犯罪客体决定的,一个行为不侵犯任何客体,不侵犯任何社会关系,就意味着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也就不能构成犯罪;
    2、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包括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社会主义制度,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权,公民私人的财产所有权,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等等。这些社会关系在我国刑法第13条已有明确的表述,它们一旦为犯罪行为所侵犯,就成为犯罪客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有贪污罪、受贿罪、渎职罪。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一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公职人员,其法律规定更为严格。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烟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