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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口头约定有效力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合同审查 2023-09-02 13: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合同中的口头约定一般而言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需要排除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该合同内容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2、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但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口头约定的合同内容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合同中的口头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且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合同中的口头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且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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