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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包含什么风险,法律怎样规定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9-02 1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条款包含以下风险:
    1、合同主要条款,是必须具备的条款,若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则合同不能成立。主要条款约定不当的法律风险最为严重;
    2、次要义务条款,是法律未直接规定,也必须具备的,当事人无意使其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
  • 合同条款包含以下风险:
    1、合同主要条款,是必须具备的条款,若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则合同不能成立。主要条款约定不当的法律风险最为严重;
    2、次要义务条款,是法律未直接规定,也必须具备的,当事人无意使其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 合同上的保险条款包括的风险如下:
    1、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必要条款,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合同就不能成立。主要条款约定的法律风险最为严重;
    2、次要义务条款不是法律直接规定的,也必须具备;
    3、当事人无意使其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如果合同文本是用两种以上的文字订立的,约定具有同等效力,那么每个文本使用的单词和句子的推定都有相同的含义。文本中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性质、目的和诚信原则进行说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一百四十二条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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