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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送给我的物品,没有合同对方能要回去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9-03 0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般是不可以的。但是当事人可以先和对方商量返还的财物,如果对方拒绝返还,当事人可以起诉到法院,拿出证据,由法院来裁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赠与给他人的财产可以要回来,但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如:
    1、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签了赠予合同的东西,符合法律情形的,可以要回。签订赠与合同后,当事人已经将财产给对方的,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撤销赠与合同,符合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将东西要回来: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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