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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退税需要哪些资料,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连锁加盟合同 2023-09-03 1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要下列材料:
    1、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2、误征误交税款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复印件。
    3、退(抵)税款申请表(《企业误交税款退税申请表》)一式四份。
    4、退税申请,须注明申请退税原因及申请退税金额。
    5、发放工资签收单或银行发放单复印件一份;员工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6、因事务所、网站等原因误交税款的,需附上述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申请退税需要资料:退税申请表、报关单、出口销售发票、进货发票、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产品征税证明、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其他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三条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三条
    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下称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见附件)。
  • 申请退税需要资料:退税申请表、报关单、出口销售发票、进货发票、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产品征税证明、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三条
    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下称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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