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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因为房产问题,过了三年就不能起诉了吗

协议离婚 2023-09-03 1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3年内有效可以起诉。
    诉讼期限一般从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起来算,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通常是3年。但是从权利人权利受到损害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会再进行保护。存在特殊情况的,法院可按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夫妻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写起诉书,收集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离婚协议书的,另一方可以写起诉书,收集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一、协议离婚三年了还可以起诉吗
    1、不可以。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双方当事人在协议离婚生效之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三年之后属于已经超过了此期限了,一般不得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协议常见纠纷有哪些
    1、离婚协议签订了,但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离婚双方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如果没有拿到离婚证,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条件是不能必然生效的。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附条件,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不能生效;
    2、很多离婚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经过多次反复的商议,曾经产生了多份离婚协议,虽然只有一份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备案,但是这不影响其它离婚协议的有效性。
    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有约定,以该约定为准,如果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定到的内容,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中有约定,之前的离婚协议的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定,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又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如果在离婚后,又就原共同财产的处理或其它事宜再作出新的约定,以新的约定为准。
  • 协议离婚三年后通常是不能再起诉的。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双方当事人在协议离婚生效之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三年之后已经超过了此期限了,通常是不得起诉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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