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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伴侣病了很多年,不能工作,我的工资不够她去看医生,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去上班,小女儿去上学。在这种情况下,我的伴侣能做最低生活保障吗?

社会保险 2023-09-03 11: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以下人员可以享受低保: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3、在职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 法律分析: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困难家庭中的特殊成员,如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能申请低保。法律依据:《大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八条 下列家庭或家庭成员,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本市户籍家庭。
    (二)本市户籍困难家庭中的特殊成员。
    前款所称困难家庭,是指家庭经济状况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一定幅度的家庭;特殊成员,是指依靠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赡养、抚(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
    (三)依法可以提出申请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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