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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监护权判决不服,还能上诉吗?

子女抚养 2023-09-03 1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对法院指定监护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上诉。如果法院指定的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或者是当事人认为指定监护人不适宜监护被监护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上诉变更监护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九条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 对法院指定监护人不服可以上诉。监护权纠纷案件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故按照普通程序审理,是可以上诉的。法律规定,只有一审终审的案件不可以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 对法院指定监护人不服可以上诉,如果法院指定的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或者是当事人认为指定监护人不适宜监护被监护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上诉变更监护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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