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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定驱逐出境是附加刑还是算主刑法?

刑事辩护 2023-09-03 15: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驱逐出境是主刑还是附加刑
    1、驱逐出境是附加刑。但驱逐出境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境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我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在我国境内的一切外国人都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如果犯罪的外国人继续居留在我国的境内有害于我们温暖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单独判处或者附加判处驱逐出境,以消除其在我国境内继续犯罪的可能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
    【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二、对无国籍人应如何执行驱逐出境
    1、在对无国籍人单独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后,应层报外交部门或公安机关解决,通过外交途径查明该犯罪人的密切联系地,寻求愿意对其进行接收的国家。同时,鉴于法院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对外国犯罪人适用驱逐出境,对于无法查明身份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应当慎用驱逐出境刑,以避免出现刑罚“空判”的现象,损害我国司法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
    2、需要注意,对于犯罪的外国人不是都适用驱逐出境,而是根据其犯罪的性质。情节及犯罪分子本人的情况,结合国际间的关系和斗争形势的需要等,可以适用驱逐出境,也可以不适用驱逐出境;可以独立适用驱逐出境,也可以附加驱逐出境;
    3、如某外国人在我国犯盗窃罪,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也可单独判处有期徒刑。某外国人在我国犯间谍罪,可以在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附加适用驱逐出境,也可以不附加驱逐出。
  • 驱逐出境附加刑是一般是根据所犯的具体罪名决定的,我国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驱逐出境是指将犯罪分子从我国境内驱逐到我国境外的一种刑罚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 驱逐出境具体有独立适用和附加适用两种形式。驱逐出境是附加刑的一种,只能对于犯罪的外国人适用。独立适用,针对犯罪情节比较轻,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外国人。附加适用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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