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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如何做伤残鉴定,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03 18: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伤残鉴定,法院会指定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当事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收到申请之后,会依法进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申请方式:
    1、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伤残鉴定,法院会指定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收到申请之后,会依法进行鉴定。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因确定损失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 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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