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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注销后债务怎么承担,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9-03 1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注销后债务的承担方式如下:
    1、股东滥用支配地位,导致公司丧失独立人格的,该股东承担清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行、虚假出资、虚假注册资本的,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4、其他承担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注销后债务的承担方式如下:
    1、股东滥用支配地位,导致公司丧失独立人格的,该股东承担清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行、虚假出资、虚假注册资本的,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4、其他承担方式。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注销后债务的承担是:
    1、股东抽逃公司资产,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行、虚假出资、虚假注册资本的,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股东滥用支配地位,导致公司丧失独立人格的,该股东承担清偿责任;
    4、其他承担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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