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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前,一方把财产交给儿子,是转让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04 08: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离婚之前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父母,并且不告知另一方的,那就是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其父母返还财产,并且可以要求转移财产的一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儿子的婚前财产交付完成时,财产就转移给父母。儿子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在处分动产时,交付完成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如果处分不动产的话,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是以登记为标准。只要是个人的合法财产,在处分财产时,按照一般的动产和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方式,即可发生财产转移的效果。动产需要交付,不动产需要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 儿子的婚前财产交付完成时,财产就转移给父母。儿子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在处分动产时,交付完成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如果处分不动产的话,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是以登记为标准。只要是个人的合法财产,在处分财产时,按照一般的动产和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方式,即可发生财产转移的效果。动产需要交付,不动产需要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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