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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股份让别人代持有什么风险?

股权转让 2023-09-04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代持有以下风险:1、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2、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风险;2、名义股东风险,比如债权人追索,则名义股东需要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股权代持有以下法律风险:
    1、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风险;
    2、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
    3、名义股东的风险。(比如实际投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债权人追索,则名义股东需要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 法律分析:代持股份的风险:1、实际投资者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虽然《公司法》司法解释肯定了股权持有协议的效力,但投资收益并不等于股东收益。投资收益只能向名义股东主张,不能直接向目标公司主张,具有一定的局限性;2、名义股东侵害实际投资者利益的风险:在一般股权持有关系中,实际投资者在幕后,名义股东在台前行使股东权利,名义股东很可能侵害实际投资者的利益;3、名义股东也存在风险,如:实际出资人不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追缴的,名义股东需要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不能以非实际投资者为由拒绝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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