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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定急辞劳动法,具体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04 1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急辞工劳动法规定如下: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 劳动法对急辞工有以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一般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关于急辞工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用人单位同意的,可以马上离职,不同意的,一般需要等一个月。法律规定正式同员工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的话,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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