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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离婚了,说不要女方给三个孩子抚养费,现在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了

子女抚养 2023-09-05 0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抚养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子女有义务赡养和帮助父母。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为子女十八岁。父母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多个子女抚养费的主张方式:首先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孩子抚养费的数额,协议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将抚养费问题交给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确定。不直接抚养方每月有固定收入,又需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可以适当提高支付比例,但一般不得超过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当事人是可以起诉要孩子抚养费的。抚养费属于离婚时的判决财产事项之一,因此离婚之后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回抚养费,具体而言,如果离婚时没有要求子女的抚养费,且到现在为止子女未成年,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而如果是生活成本提高,那么也可以要求抚养费的数额提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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