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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早亡,房子想过到儿子名下,需要哪些证件?

遗产继承 2023-09-05 14: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协商或者诉讼解决
  •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父亲去世按照以下步骤把房产证的名字过户到儿子名下:房屋评估: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继承公证:房产继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继承公证书(携带证明资料:死亡证明书、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遗嘱)。房屋测绘:在办理产权登记之前,房产继承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理房屋面积测绘/转绘手续,并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继承登记:房产继承人应该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法律依据:《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领取并回执。带资料审核通过后,取得房产证明。应该是带着判决书即可。房屋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判决的过户手续相比其他要简单得多了。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基本可以了,到房产部门办理。法律分析父亲去世按照以下步骤把房产证的名字过户到儿子名下:房屋评估: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继承公证:房产继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继承公证书(携带证明资料:死亡证明书、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遗嘱)。房屋测绘:在办理产权登记之前,房产继承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理房屋面积测绘/转绘手续,并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继承登记:房产继承人应该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领取并回执。带资料审核通过后,取得房产证明。应该是带着判决书即可。房屋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判决的过户手续相比其他要简单得多了。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基本可以了,到房产部门办理。
    父亲去世按照以下步骤把房产证的名字过户到儿子名下:房屋评估: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继承公证:房产继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继承公证书(携带证明资料:死亡证明书、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遗嘱)。房屋测绘:在办理产权登记之前,房产继承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理房屋面积测绘/转绘手续,并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继承登记:房产继承人应该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领取并回执。带资料审核通过后,取得房产证明。应该是带着判决书即可。房屋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判决的过户手续相比其他要简单得多了。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基本可以了,到房产部门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1、个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以及继承人证明;2、与遗嘱内容有关的房屋所有权证明,一般是房产证;3、遗嘱,一般需要合法有效的遗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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