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离婚几年后,我是监护人。当时孩子的名字用错了,现在可以不经过对方改吗?

其他 2023-09-06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孩子改名必须要经过对方同意吗
    法律分析:
    双方最好协商一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一般而言,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法律依据: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变更。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后监护人可以给孩子改姓,但是必须征得父母双方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子女姓名,私自更改子女姓氏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公安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江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