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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问政湖南举报人时,会被举报人查出是谁

其他 2023-09-06 13: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理案件的机关工作人员要对举报者的信息进行保密,所以举报人是可以查到,但只能由办案机关的工作人员查询,并且办案机关有义务保障举报人的安全。
    举报别人对方不会知道,这是属于个人隐私,举报的情况是否属实以及所举报情况所构成的危害性,官方会进行核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六十五条,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一)未经批准、授权处置问题线索,发现重大案情隐瞒不报,或者私自留存、处理涉案材料的;
    (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调查工作、以案谋私的;
    (三)违法窃取、泄露调查工作信息,或者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举报人信息的;
    (四)对被调查人或者涉案人员逼供、诱供,或者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的;
    (五)违反规定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六)违反规定发生办案安全事故,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报告失实、处置不当的;
    (七)违反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的;
    (八)违反规定限制他人出境,或者不按规定解除出境限制的;
    (九)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 举报没有规定多少人才有效,需要进行调查确定的。举报中心对接收的举报线索,应当确定专人进行审查,根据举报线索的具体情况和管辖规定,自收到举报线索之日起七日以内作出处理。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七条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向人民检察院举报职务犯罪行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人民检察院鼓励依法实名举报。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有具体联系方式并认可举报行为的,属于实名举报。
    第三十条 举报中心对接收的举报线索,应当确定专人进行审查,根据举报线索的具体情况和管辖规定,自收到举报线索之日起七日以内作出以下处理:(一)属于该院管辖的,依法受理并分别移送该院有关部门办理;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但不属于该院管辖的,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
    (二)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且通知举报人、自首人;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三)属于性质不明难以归口的,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查明情况后三日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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