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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哪里申请工伤鉴定,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伤索赔 2023-09-07 13: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我国规定个人申请工伤鉴定:
    1、受伤职工准备好身份证以及工伤认定书等相关资料;
    2、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携带所准备的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并提交相关资料;
    3、鉴定办对鉴定者提交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要求职工缴纳鉴定费;
    4、鉴定办通过开会讨论,做出等级或结论;
    5、工伤鉴定决定送达工伤鉴定申请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工伤鉴定的申请方式:
    一、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填写工伤申请认定表,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认定;
    二、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三、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评级评定的,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 劳动者个人申请工伤鉴定,应当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提交以下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工伤职工身份证明;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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