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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子的首付是由男方父母支付的。婚后,男方父母每年要还5万房贷,但婚后房子应该写上夫妻的名字。如果离婚,房子的财产怎么分?婚后,男方父母还的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07 1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首付是婚前男女共同支付,并且能证明的,婚后共同还贷,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该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一方父母付首付,房产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婚后未追加其配偶名字,贷款由一方父母还的,房产属于父母对子女的单方赠与,贷款由夫妻双方还的,离婚时一般将房产判给登记的一方,但得到房产一方应给另一方补偿。婚前一方父母付首付,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婚后追加配偶名字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出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然后婚后还贷款的,离婚的时候房屋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升值部分。如果房屋是双方的名字,那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双方协商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根据你的描述,婚后由男方父母出资付首付,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产证只写了女方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呢?作为旁观者来看,首先说婚后购买的房子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双方共同承担还贷,那么首付是由男方父母出资付款,是属于赠予,但是赠予肯定是有条件的,因此上可以分开来分割,首付部分是由男方父母出资,如果男方父母要求退还,可以将首付部分 分割给男方父母,剩余部分是夫妻共同承担还贷,可以平均分割,这样房产就分割完毕了。假如说贷款还未还清,则债务也同时分割分别承担还贷。假如说有一方要房,一方要钱,可以由要房方支付另一方资金。自己斟酌吧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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