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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一个女生现金一万块,说是订婚钱,然后给完之后她就和我分手了把我拉黑了,我该怎么办钱还能要回来吗

同居 2023-09-08 12: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退还订婚钱。如果订婚钱属于彩礼的,男方可以请求女方退还。可如果对于订婚钱的定性并不明确,作为恋爱关系中的财产赠予,并不受法律的约束与保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订婚给女方的钱若分手后是可以要回的,订婚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它是一种民俗,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才算结婚,法律上也才承认,并予保护。
  • 可以要回来,只要有欠条,但是你最好要斟酌一下,首先她找你借了钱,如果你没有与她产生任何关系的话钱是可以要的,但是后面你又与她发生了关系,这就扯不清了,那你这钱我看你还是别想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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