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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死于交通事故。死者75岁。现在我的家人想要被扶养人(妻子)的生活费3万元,丧葬费5000元。我该付这部分钱吗?我的汽车保险保险!

保险赔偿 2023-09-08 14: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中对于交通事故中当事人死亡所产生死亡补偿费应当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分配:
    1、抚养费应归被抚养人所有;
    2、扶养费应归被扶养人所有;
    3、赡养费应归被赡养人所有;
    4、丧葬费应归丧葬事宜的出资者或操办的近亲属所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补助金与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死亡补偿金为二十年的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丧葬费为六个月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当前主要赔偿死亡赔偿金以及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如果有被扶养人的,还可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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