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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把我对象名下欠的钱转移到我的名下,我可以偿还吗?

其他 2023-09-08 15: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钱不还,还恶意转移财产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他人的行为。对于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法律分析:欠款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欠债人的行为。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的时候应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同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欠款人承担。债权人也可向有执行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如果欠款人签署了欠条后出现了转移个人财产的行为,那么一般可以认为是,为了恶意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此时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同时债权人还需要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私自转移资产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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