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如何判断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法律规定是什么?

消费者维权 2023-09-09 06: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认定:
    (1)主观上对伪劣产品是否存在明知。如不知是伪劣产品而予以生产、销售的,由于其主观上不具有的故意,不构成犯罪。
    (2)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如果行为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未达到立案规定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以犯罪论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特殊的情况应当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或者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六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六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二)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 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或者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六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二)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本溪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