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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搞活动的时候买了两双新百伦领跑,回家发现不是新百伦,想退货,但是发票上写着无任何质量问题不予退货,请问我可以退货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9-09 14: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选择无理由退货的,在没有特别约定和购买退货保险情况下,运费由消费者承担。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实体店购物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并不可以随时退换,要及时。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对于商品没发票是否可以退货的问题,要分情况讨论:1、商品是不合格的,可以退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四十八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如果商家不愿意退货的,消费者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公力救济。2、商品本身没有问题,只是自己不满意的。消费者可以通过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需拿出购买证据,货物单据、支付记录等,向消费者协会请求调解。另外,如果是网络购物的,买家退货后卖家不同意退款,双方无法协商成功,购物平台的客服将在退款申请之日起30天内来介入帮助双方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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