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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具体相关规定,刑法上如何规定

刑事辩护 2023-09-09 14: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包庇罪的构成要件: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主体是一般犯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 包庇罪的构成要素为: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三百六十二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包庇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包庇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由故意构成;
    3、客体要件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即行为人实施了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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