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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09-09 1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2、延迟履行即逾期履行;
    3、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
    4、不完全履行即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全履行全部义务,而是履行了部分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需要提供:房屋来源证明;房产登记变更的材料;房屋产权凭证;共有房产形成的证明;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况;交纳房地产税人的姓名及纳税时间、金额、票据等其他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1、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损失,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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