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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退还购房定金,法律有什么规定?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9-09 19: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退还购房定金的规定是:
    1、如卖双方就未生效的买卖合同产生争议的,购房者可以直接要求卖方返还定金;
    2、如买卖合同已经生效且卖方存在五证不全等违约行为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可以要求退还购房定金。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
    1、房产商无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造成不能达成房屋购买合同的卖方应将定金返还;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购房定金的退还方法:
    1、如卖双方就未生效的买卖合同产生争议的,购房者可以直接要求卖方返还定金;
    2、如买卖合同已经生效且卖方存在五证不全等违约行为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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