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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把我家的房子都烧坏了,三十万的东西都没了,我要索赔怎么办?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9-10 0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赔偿的范围一般是以实际损害、实际经济损失为依据。当然,这里的财产包括有形的财产,也包括无形的财产。
  • 因火灾造成房屋烧毁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受害人的财产损失,而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法律分析:房子只要是被别人烧的,不管是恶意还是不恶意那个人都要赔偿一定的价钱(赔的价钱要看你的房子值多少钱)。要是屋主自己不小心烧着的那就没人赔偿,因为跟别人无关。同时,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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