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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开始支付抚养费,有什么法律规定?

子女抚养 2023-09-10 0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抚养费是离婚后双方约定或法院生效裁判载明的期限届满时开始支付。即如果是诉讼离婚的,根据离婚判决确定的内容支付抚养费;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自办理离婚登记开始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抚养费一般是离婚后开始支付。关于抚养费的数目和支付期限,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款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 抚养费支付的时间一般可通过协议予以确定,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确定。在离婚诉讼中,一方请求支付抚养费的,应当在判决书中写明支付时间。离婚后另行起诉支付抚养费的,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开始支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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