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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离婚。例如,当他们在一起时,他们以男人的名义欠债,但男人出去时,三把伞没有给我和我的孩子钱。男人会承担债务吗?

婚姻债务 2023-09-10 1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这要看离婚的时候对于该笔债务是怎么约定的

  • 您好,夫妻债务如何承担,并不全部由双方的协议决定。如果该笔债务未用于婚后家庭生活,而是男方自己用掉了,那么这笔债务本身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约定由男方还就不需要女方再还;如果该笔债务是用于了婚后家庭生活,那么就要看这笔债务的债权人是否知情且同意离婚协议里约定的内容。内部协议只能对内不能对外,如果债权人同意那女方可以不还;如果不同意,债权人依然可以找女方来偿还这笔债务, 女方只能事后再向男方追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1089 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 35 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 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离婚的所有债务是可以都由男方承担。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双方约定所有的债务都由男方承担,但如果债务人要求女方承担债务,女方不得拒绝,因为双方之间的约定只对双方有效,不得对抗债权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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