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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起诉离婚 2023-09-10 1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手续一天不能办好,至少要三十日才能办理完毕。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双方应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手续办理的方式:首先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申请材料。对符合要求的,应当计算三十天离婚冷静期。最后期限届满的,当事人可以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需要的手续如下:以协议离婚为例,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携带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最后,在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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