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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无法支付,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怎样帮助?

子女抚养 2023-09-11 15: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申请抚养费强制执行需要如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执行申请书;
    3、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
    4、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
    1、申请。当事必须执行人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如果一方拒绝履行,那另一方可以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不付抚养费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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