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债务重组之后,二次逾期,还能协商吗?

改制重组 2023-09-11 17: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有以下几种方式:1、以资产清偿债务;2、债务转为资本;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4、以上三种方式组合   采用以上三种方式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   (1)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转为资本;   (2)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3)债务的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4)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 法律分析:债务重组,指的是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银行放贷的最终目的是收取利息或手续费,如果借款人实在还不起了,为了防止本金无法收回,很多银行也同意重新制定协议。只要不是主观上拒绝还款,那么可以从自己的情况出发,积极的与银行进行协商,大家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延期还款,处理逾期的问题。总之逾期并不可怕,如果银行联系当事人协商还款事宜,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协商出一个合理的还款计划,再想办法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第十五条 债务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息:(一)根据债务重组方式,分组披露债务账面价值和债务重组相关损益。(二)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
  • 重组债务损失包括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因执行重组计划,而给债务人减免的债务损失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第七十五条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第九十四条
    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