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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妻子打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然后住在一起。现在她晚上不回家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09-12 0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可以以家庭暴力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状中应当载明:当事人身份信息(夫妻双方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请求解除婚姻关系),事实与理由(对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同时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原告还可以在诉讼中主张损害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能否回家,需要看夫妻双方沟通,对于婚姻都是什么态度,若男方一家人都用暴力的方式表示拒绝,可能得考虑离婚的事情了,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起诉要求离婚。
  • 法律分析:结婚后老婆不肯回家,不可以强制她回来,强制属于粗暴行为,有侵犯人权嫌疑,是违法行为。老婆不回家肯定是有原因的,要细心了解原因,耐心做思想工作,尊重老婆的意见,尽量满足老婆的要求。感情互动,彼此谅解,老婆会回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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