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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法律怎样规定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12 0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分割房产的方式是:
    1、若该房产依法或依双方约定,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的,则不应当予以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若该房产依法或依双方约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财产分割房子以如下几种方式为主:
    1、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协议分割,协议不成不成的,由法院裁判;
    2、一方婚前购买的,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该放产归登记一方,但应当给付另一方补偿;
    3、个人房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不予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离婚房产分割有如下几种情形:
    1、婚前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配;
    2、婚前一方父母买房的,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买房,共同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等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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