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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执行逮捕,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9-12 1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执行逮捕的情况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 一、执行逮捕的意思是什么
    1、执行逮捕是指由公安机关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二、执行逮捕通知对象有哪些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采取拘留措施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一、逮捕的执行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1、逮捕的执行程序规定如下:
    (1)在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应立即执行;
    (2)逮捕时需出示逮捕证,并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3)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并进行讯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的权限划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九十三条
    【逮捕的程序】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二、逮捕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逮捕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4、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的;
    5、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6、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7、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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