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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需要连续缴纳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社会保险 2023-09-12 13: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并不一定需要连续缴纳。只要是员工出现了工伤事故之前有缴纳工伤保险,并且在事故发生的时候是处于参保状况的,那么就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的。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当中的劳动者。因为职业危害是无所不在,无时不在的,任何人都不能完全地避免职业伤害,那么遇到职业伤害很多时候都会选择工伤赔偿的方式来补偿自己的损失。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并不一定需要连续缴纳。只要是员工出现了工伤事故之前有缴纳工伤保险,并且在事故发生的时候是处于参保状况的,那么就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的。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当中的劳动者。因为职业危害是无所不在,无时不在的,任何人都不能完全地避免职业伤害,那么遇到职业伤害很多时候都会选择工伤赔偿的方式来补偿自己的损失。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 虽然工伤保险是按月缴纳的,但是工伤保险不是必须连续缴纳,只要员工出现工伤事故之前有缴纳工伤保险,并且在事故发生时处于参保状态,那么就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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