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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怎么来做啊?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9-12 14: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破产的流程是:
    1、企业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丧失偿还能力时,债权人、债务人、清算组依法申请破产;
    2、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是否受理。若受理的,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
    3、清算债权债务;
    4、清算结束后,申请公司注销。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企业破产按照以下流程处理:1、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法院裁定受理;3、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以及进行债权确认;4、召开债权人会议;5、法院宣告企业破产;6、进行财产清算;7、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8、企业进行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企业破产的,员工可以要求获得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的,可要求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可要求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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