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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设立有哪些法律规定?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9-12 14: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设置,人数应当为五人至十九人。并且必须是单数。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会的决议程序是首先应当提前通知,不能出席的董事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设置有公司的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因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人数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设有董事长一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对内主持除只能由股东大会决定之外的所有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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