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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了,有母亲的遗产,房地产更名,需要公证吗?公证处的公证

遗产继承 2023-09-12 1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进行房产公证应该到市公证处办理公证。需要提供自己的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如果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手续,还应提供户口本上的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所有子女的身份证明以及申请房产公证的申请书。供参考。
  • 下列情形需要公证:
    1、继承房地产转让;
    2、赠与房地产办理过户;
    3、作为遗产分割的房地产转让;
    4、涉外和港澳台转让房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法律分析:房产公证应当在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由于房产公证又分很多种,如房产继承公证、房产买卖协议公证等,各自所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不同的,凡是办理机构都是一致的,但是如需要注意,如果是没有产权的房屋需要进行确权或者产权转移的公证,是无法进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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