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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超市买东西,那个东西有贵的也有便宜的,店员只告诉我贵的在哪,便宜的压根没提,就像是只有贵的一样,这样算不算侵犯了我的权利

消费者维权 2023-09-12 16: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体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侵权,并且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权利人可以与侵权方自行协商解决;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商家东西卖的贵,物价局能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法律依据:《价格法》第三十八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给予鼓励,并负责为举报者保密。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组织、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以及消费者,有权对价格行为进行社会监督。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群众的价格监督作用。
    新闻单位有权进行价格舆论监督。
  • 商家东西卖贵了能投诉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给予鼓励,并负责为举报者保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法律依据:《价格法》第三十八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给予鼓励,并负责为举报者保密。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组织、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以及消费者,有权对价格行为进行社会监督。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群众的价格监督作用。
    新闻单位有权进行价格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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