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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是否需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9-12 16: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误诊承担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1、行为人有误诊的侵权行为;
    2、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3、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导致了损害后果;
    4、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误诊承担法律责任需要以下构成要件:
    1、存在患者损害的事实;
    2、该误诊行为已经违反法律;
    3、误诊行为与患者损害的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有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误诊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及条件是医院对于误诊是否存在过错或者过失,如果存在过错或者过失的,则误诊医院需要承担责任;反之医院则不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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