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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的特点包括哪些内容,法律上如何规定

遗产继承 2023-09-12 1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转继承的特征主要有:
    1、主体特定,即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2、时间特定,即转继承必须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且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时等其他特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
    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转继承有以下特征:
    1、时间特定,即转继承必须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且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时;
    2、主体特定,即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3、其他特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
    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转继承权的法律特征具体如下: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继承人死亡的,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
    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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