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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如何分割的

同居 2023-09-13 0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为:
    1、共有财产的,一般是属于按份共有,按照其份额来予以分割,同居期间的个人收入依然属于个人;
    2、如果为事实婚姻的,参照离婚分割财产的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分割。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同居期间的财产要按如下规则予以分割: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配,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一般不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同居期间财产的认定:
    1、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
    2、依法归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
    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应归该方所有,不参与分割;
    2、同居共同购置的财产是双方共有,按份取得的,可按份分割;
    3、有协议的,按协议分割;
    4、没有协议的,一般由双方均等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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