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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后悔怎么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13 0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反悔的处理办法: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只有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后悔。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法律分析:协议离婚一方后悔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通过诉讼重新划分。离婚后一年内双方对财产分割问题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变更或者解除财产分割协议的请求。但是,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订立财产分割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一方在离婚后后悔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尚未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可由双方协商继续分割。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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